第七十七章 光明尖蹄兽 (第3/5页)
愣,老巫妖笑了起来。
“看来你真不知道。一般来讲,大型魔兽都可以拆开卖,但就这种尖蹄兽不行,因为它最值钱的就是那两只长牙,魔法师用来做奥斯法杖。可是其他东西都只能白扔了。因此,我们一般都是整个卖!我便宜算你,一百五十紫晶币!”
胡蒙林走过去,详细地看了起来,他抽出一只短枪,刺向了那张魔皮。尽管胡蒙林没太用力,可是枪尖抵在魔皮外,居然一点没有刺入。
“小伙子,不用费力了。这东西皮坚骨硬,不过一点魔力没有,还不重,一般买回去,只是用来做帐篷,骨头做椅子什么的了,用处不大,要不然怎么会不拆着卖呢?”
胡蒙林摇了摇头,这张皮在他看来,价值要远远高于牙的价值,可是在魔界为什么不用这种东西做盔甲呢?忽然胡蒙林明白了,魔界是用水晶做盔甲的呀!难怪!
胡蒙林心中一喜,如果这样,岂不是说魔界的兽皮很便宜?
“对了,老板,我们小村落,根本用不起水晶盔甲,像这种结实的兽皮多吗,价值便宜不?”胡蒙林说完,那个瘦小的老巫妖一下站了起来。
“别的不知道,我们这里产出的魔兽中,最多的就是晶牛兽,皮很脆,根本不能用。倒是紫晶羊皮够厚,可是太笨重了。你看一下!”说着,胡蒙林和他进了另一间仓库。
那里有几百张紫色的皮毛,胡蒙林用手掂了一下,这一张估计就能把普通兽人压趴下,足有几百斤。不过这玩意蒙在什么东西上倒是不错。紫意盎然,防御力极强。
“刚才那种尖蹄兽的皮多吗?”胡蒙林听说这种尖蹄兽整个出卖以后,估计这东西不会太多。
“啊!你想要那种皮做盔甲,不错,想法真的不错,不过,也太贵重了吧,一般的水晶盔甲才不到它的一半价值,也挺结实!”
胡蒙林又试了试一个普通水晶盔甲,这东西太厚太沉。又掂量了一下那个尖蹄兽的皮,胡蒙林估计,如果做得好,还是这个兽皮的性价比要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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