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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拦路虎 (求推荐、收藏、所有可能之支持。) (第7/11页)

的客套话不过想松懈张大虎的戒心,争取时间观察局势。

    张大虎高唐寅整整一个头,壮得像只黑熊,和他的大嗓门相比,声音不够浑厚嘹亮,就朱无极的说法,此人丹田之气不足,粗黑的大腿宛如铁柱,踏在地上的足迹却浅薄模糊,显示下盘无力,丹田、腰马,一管内力,一管外力,内外皆虚之人,武功再强也有限。

    无论对打、厮杀,力与速度缺一不可,刀剑的发明正是为了弥补体型、力量上的差距,一把锋利的兵器在手,配合极快的速度,切断肌腱、气管、动脉之类,能造成大量出血,或是剥夺行动能力的要害,以下克上,以弱赢强并非不可能。

    唐寅见过刀速最快的人,当属文太冲身边的副领震天闪班得麒,几十斤重的特制朴刀,在他手里,像是挥动匕首那样地写意,当马贼们疲于奔命应付从四面八方射来的竹枪,唯有他,以唐寅肉眼不及的速度,在竹枪近身前一一砍除。

    好在后来他和其他人一样身陷在火海里,只要文太冲的身边多一个他,结局将会改写,唐寅和秋香早已成为刀下亡魂,岂能有今日的逍遥自在。

    张大虎并非班得麒,他的刀唐寅看得清,缺乏压倒性的力量,无法闪躲的速度,张大虎就算不是只病猫,也不会是打不倒的猛虎。

    有胜算就值得一搏,何况唐寅自认胜率高过五成,经过两年毫不懈怠反复地锻炼,他已能准确刺出当年令文太冲吓出全身冷汗的一枪,无须将自己置于赌命压力下,又快又狠地击中目标物。

    树倒猢狲散,打败了张大虎,其他人阿贵就能处理。

    说不出来了吧,我过江豹毛七平生最讨厌装模作样的人,就让我好好教训你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

    暴牙男人继续叫嚣,弯腰就要捡起齐眉棍。

    只见唐寅目不斜视,跨前一小步,踩住棍中央,靴底轻轻向后一滑,连拖带拉,在齐眉棍滚动时,鞋尖顺势铲入空隙,朝上一挑,棍子离地飞起,从毛七的鼻梁前掠过,进了唐寅伸出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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