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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要去演唱会啦 (第3/4页)

格内向,朋友又少,所以玩电脑的机会并不多。

    不过自从和沈毓书成为前后座之后,每天晚上她都会开一会儿电脑,和她聊一聊。

    今天照例挂上企鹅,右下角就疯狂闪动起来。

    “沫沫,沫沫,你回来了么,找你,急事!”

    “沫沫,沫沫,看到了快点回我。”

    “沫沫,沫沫,林纾要开演唱会了,听说周家宝也会到场呢。周家宝那么低调,我喜欢了她那么多年,我一定要去听林纾的演唱会!”

    喜欢周家宝,却要去听林纾的演唱会,这是个什么道理。

    周沫表示她跟不上小年轻的思想和节奏了,不过对于周家宝,周沫也是很喜欢的。

    上辈子,她也是周家宝和林纾的忠实粉丝呢,直到她死,这两人的感情都还是那么好。

    真让人羡慕!

    “好啊,好啊,我也要去o()ツ我特别喜欢周家宝,也很喜欢林纾,他太帅了。”

    电脑那边简直秒回:“对啊对啊!我特别特别喜欢周家宝,总觉得一个女人的最高成就,就是成为她那样的人。”

    周沫爱周末:“你省省吧,周家宝那样的天才,不是我等小能仰望的,你瞧瞧她写的歌,每一首都那么牛逼,每一部电影都大卖,总票房都破百亿了。”

    毓书享玉书:“ooo,周家宝不是天才,是全才有没有,所以,林纾的演唱会你陪我去么?”

    周沫爱周末:“当然,我不陪你谁陪你,说吧,林纾的演唱会是哪一天?”

    毓书享玉书:“10月12号,网上说这天是他们两人定情的日子,真浪漫!多希望我未来的王子能和林纾一样,永远那么爱周嘉宝,永远那么爱着我,在全世界面前宣告我是他一生所爱('')”

    周沫爱周末:“首先你得有周嘉宝的才华,其次你得有周嘉宝的颜值,你得有她的运气,最后,你得”

    毓书享玉书:“我得有周嘉宝的命,安拉安拉,我懂你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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