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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要有风度 (第2/4页)

  那士兵见夜烁向自己问话,恭敬的弯腰后笑道:“怎么说呢,我也就当初随将军来过几次,反正每一次都有不一样的感受。这神都是天下财富的中心,多少骄傲的世家和子弟都住在那里,可是,比这些骄傲更重要的是咱们神都的森严律法和民心所向,到哪咱都不用担心,而咱们离阳是一个有风度的国家,神都更是一个有风度的都城,这里的人们不知道什么是骄傲,比起那些喜欢在沙漠刨土的西域人,还有那只知道啃骨头的妖人,不得不说,咱离阳可比他们要优越喽,骄傲算什么,咱要的是傲娇,要不是离阳崛起的时间短,哪还有妖人的步步紧逼和西域的乘人之危。”

    夜烁顿时笑开了怀,这比喻,着实大快人心,不过还是疑惑的问道:“这西域不是准备派兵了吗?”

    那士兵不屑道:“西域还不是害怕妖人和咱们离阳僵持不下,转而进攻他们,你以为他们能够出兵不是想向咱们离阳提出要求拿些好处,这伙大白天都得遮着个脸的人,就是不害臊,不见兔子不撒,这要真见了兔子,还被老虎反咬一口,就跟个****一样,其实要不要西域出兵都无所谓,咱离阳还真怕那妖人?只是想让老百姓多过些安稳日子罢了。”

    夜烁听这士兵的一番话后,那边军的彪悍劲上来,拍着士兵的肩膀骄傲的说道:“那是,如果真把咱逼急了,举旗之下,人人皆为离阳兵。”

    那士兵被说的满脸通红,手中的鞭子不由抽的响亮,那马匹嘶吼着向前奔去。

    夜烁从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典型的边军,更不认为自己是个正儿八经的离阳子民,从他来到这个世界开始,不免内心是抵触的,他只想好好的活着,现在呢,他不仅要好好活,还要活的更好。

    其实从他踏进边军那一刻,他的骨子里就被刻上了离阳的字眼,随着鲜血流淌向全身。

    那天气在阴沉压抑良久之后,终于忍不住降下了今年迟来的霜白,丝丝缕缕的雪花从半空中洒落,还不待落在众人身上,就被那迫不及待的热情所融化,那马匹不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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