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十四) (第4/9页)
,但自幼深知汉族文化的她还带了点书生味道,有点才女的美态,一手飞石也算是百步穿杨,上可打鸟,下可驱狼
百越虽然是异族,但其实长得和汉人之间相差不大,也同样和汉人一样,是以米饭为主食,他们和南蛮一样,之所以和汉人是死仇,往往是因为汉人看不起他们,对他们的欺压,他们和北方的匈奴羌族并不一样,那并不是农耕民族,那是游牧民族,游牧民族走到哪里就抢到那里,农耕民族则是安安分分的耕作,毫不客气地说,只要汉人愿意接纳百越,百越是绝对愿意和他们和平相处的,因为汉人不但数量比她们多得多,拥有的科技生活水平远比他们高,而且占据的土地也远比他们肥沃
孙权也长得天赋异禀,因为练功的原因而变得碧眼紫须,用地球上的话来说,这就是混血儿,高大而漂亮,用这个时代的话来说,就是骨骼惊奇,是个命中注定帝皇之才,尤其是孙策在步家首领面前将吴王剑交给了孙权,步家首领压根就当孙权是未来的江东之主来看待
和一众大小首领寒暄了一番后,孙权被众人领向了宴席方向,一对少年少女挡住了他的去路
这是一众大小首领的子嗣,其中以步练师为首,她正两手拿着几块玉石,好奇的打量着孙权
第一印象,这孙权是自己人,毕竟长得和汉人也不太一样,敌人的朋友就是自己人,虽然孙权此时不过十三岁,但久经官场,自幼深受孙坚教导的他身上带着一种无言的霸气,这是种奇怪的东西,步练师只能感受而说不出来,她忽然有点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被挑动前来阻拦自己的未婚夫,虽然她也料不到后来发生的事情
你们在做什么,快让开,在步家首领的轻咳声中,一个小首领急忙对着一众少男少女吼道
我们要看看孙少爷有什么本事娶步步,回答他的是他的亲生女儿,百越的敢爱敢恨顿时显露了出来
胡闹,快离开,小首领迟疑了下,还是大声怒道,虽然想看看孙权本领的人当中,他也是其中一个,但总不能让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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