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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章 煮酒论英雄 (第2/6页)

 这曹九锡小时候跟袁能作俩人是一块儿长大的狐朋狗友,十二三岁的时候,俩人甚至曾策划并实施了当街劫走人家新娘子。曹九锡十二三岁就敢干这无法无天的勾当,现在大了,又领豫城守备一职,据有许都一省之地,统帅麾下数万兵马,实力强悍。他也称得上一方诸侯,披甲十万的大英雄。

    当初突辽人第二次攻打中神城时,这曹九锡散尽家财,招募了五千部曲,誓要起兵勤王。结果走到半路,中神城被攻破了,曹九锡只得兵退豫城,暂且观望。后来平周朝宣告覆灭,天下大乱。曹九锡治军有方,所部兵马多次打退乱军,保住豫城不失。几次胜利之后,曹九锡的兵马越招越多,加之本身就是世家大族曹家出身,很容易就得了豫城世家豪门的支持。后来在豫城世家大族,与乡亲父老的拥护之下,曹九锡就自领了豫城守备一职。

    这曹九锡打仗确实有一手,领了豫城守备一职之后,带着麾下兵马,仅用不到一年的工夫,就彻底平定了许都一省,打下了好大一片基业。

    在曹九锡东面,还有一人更绝,名唤刘赖,此人原是徐淮省沛雄县一个街面上的泼皮无赖头头。之所以说这刘赖绝,那是与前面两位枭雄相比。石麦州起家之初,就是平周朝的节度使,手下自有数万兵马。而曹九锡则是平周朝名门曹家出身,家中自有不菲的家业支撑其到处征战。与这两人相比,刘赖真是一穷二白,既无名门望族的家室背景,也无一兵一卒随身,真正是一位白手起家,空手套白狼的绝世高手。

    据说这刘赖从小就不喜老实干活,整天净琢磨些既偷懒省事儿又能发财的勾当。他人虽然终日懒散不务正业,可也有一样,为人特别仗义,属于那种我今天运气好,捡条死狗炖了有肉吃,就一定要叫上所有兄弟们一起来吃的人。这人一大业余爱好,就是吃狗肉。至于那狗到底是不是“捡”的死狗,就没人知道了。

    就这么着,刘赖在街上混了几年,还真让他混出几个厉害的朋友。当然了,他的朋友都是喜欢吃狗肉,切磋狗肉吃法的行家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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