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网址改成为 m.011bz.cc 请牢记

第五百一十九章 鬼手相托 (第2/5页)

志却提醒着我,曾经和那些邪门歪道的人沆瀣一气,在我看来,这刺青其实和墨刑没有什么两样。”

    其实,在我的周身,有不少人身上带有纹身,但是却和面前这孙鬼手胳膊上面纹绣的截然不同,孙鬼手身上的这个“纹身”,很明显颜色鲜艳,并且活灵活现的,并且这纹身一点儿也不庸俗。

    孙鬼手拉了拉自己的衣袖,深深地叹了口气,“这是用鲨鱼牙齿及动物骨刺捆上木棒蘸上墨水,用小锤敲击入肤,手工入刺的,在我十几岁那年,我没的选择,就被人在身上留下了这个记号。”

    孙鬼手一边说着,一边拿起了桌子上面放着的白色茶杯,旋即左手发力,“咔擦”一声脆响,那白色的瓷杯就在这瞬间,被他捏的粉身碎骨。

    孙鬼手视此纹身,犹如墨刑。

    墨刑又称黥刑,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刑罚,在犯人的脸上或额头上刺字或图案,再染上墨,作为受刑人的标志。既是刻人肌肤的具体刑,又是使受刑人蒙受耻辱、使之区别于常人的一种耻辱刑,这在于古代,也算得上一种奇耻大辱。

    秦汉时的英布就因为受过黥刑而被称为“黥布”。唐朝时的上官婉儿因为得罪武则天而被黥面,在额上留下刺青,后来她仿效刘宋寿阳公主的梅花妆,在额上刺字的地方以梅花形为装饰,显得格外妩媚,并为其他女性模仿,成为唐朝流行的化妆之一。

    说到底,墨刑是在纹身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墨刑的特点一是继承了纹身时的疼痛感,二是有强迫性,三是带上了耻辱的痕迹。墨刑的产生时代也很早,早在尧舜时,三苗之君使用的五虐之刑,就包括黥面在内。

    《陆判手卷》载“苗民弗用灵,制以刑,唯作五虐之刑曰法。杀戮无辜,爱始淫为劓、刖、椓、黥。”后传曰:“黥面”。又疏云:“黥面即墨刑也”。尧诛三苗,废"五虐",改用"象刑",就是给犯罪者穿上与常人不同得的衣服,以示惩罚,其中当受墨刑者要戴黑色的头巾。禹

-->>(第2/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