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九十二章 往事如烟 (第2/5页)
哭嫁的风俗,不知道起源于什么时候。战国时期,赵国的公主嫁到燕国去作王后,她的母亲赵太后在临别时"持其踵,为之泣,祝曰,必勿使返。"大约就是后来长盛不衰的哭嫁风俗的滥觞了。
这种风俗,直至清末还盛行四川农村中,上世纪80年代末期四川北部山区汉族聚居地还残留哭嫁习俗。
听老人们说,早些时候,没有嫁而不哭的人家。如果出现嫁而不哭的姑娘,也会被邻里看作没有教养的人,传为笑柄;相传有出嫁姑娘不哭而遭母亲责打的事,这位母亲当然算得上是入流导演了。
旧时宣讲故事中,有花轿临门,父亲强令哭《迎风骂媒歌》的情节,可知哭嫁是有歌词的,带有表演性质,原是用来渲染气氛,以悲衬喜;不过,因为婚姻是包办的,真哭真骂的也不会少。
土家族过去有这样几种不合理的婚俗广是“凡姑氏之女,必嫁舅家之子”,叫做“接骨种”;二是无论何家女子,只要男方看中,买一串鞭炮到她家门口放了即为定亲,女方任何人不得反对。
若一个女子被几个男子同时看上并举行了行放炮定亲仪式,男方有时候甚至打倒婚敌来赢得婚姻,当然也有殃及女方安全的;三是抢亲;四是过去的婚姻大都是“父母之命,媒的之言”,女方对男方及其家庭不了解,对未来生活充满着担忧。在这样的婚姻制度下,女人的婚姻通常不幸,因此哭就成了一种必然。
哭嫁的过程先是待嫁姑娘独自哭,婚期前一夜,姑娘的相好女友和三亲六戚姊妹集聚一堂,围坐一屋,轮番哭述。哭述的内容逐渐衍化成有一定调式和韵律的曲子,成了“哭嫁歌”。而且,土家人还把能否唱哭嫁歌作为衡量女子才智和贤德的标志。新娘不仅要对家中的每位亲人唱一首,就是遇上陌生人也要唱,每做一件事也要唱。
“那时候的人,看中这个,所以,我的娘自然也免不了要唱了。”鬼修说着,“可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我娘竟然一滴泪都哭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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