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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九十二章 往事如烟 (第4/5页)

赶时大呼小叫,虚张声势,却不当真营救。

    人们以为此举是对女方的尊敬,说明不是嫁不掉送去的,而是被人抢走的,女家脸上有光。这样的抢亲,能省掉嫁妆。如果真的将新娘再夺回娘家,人们会迷信她不吉利。旧时,人们慑于社会舆论,对通行的明媒正娶婚礼无法从简。否则,会被世人视作奇耻大辱,大逆不道、成了世人的话柄笑料。

    而抢亲却得到社会舆论的谅解和认可。旧时越地相沿成习,抢亲不犯法,但不能抢错人,并只能由新郎动手枪。如遇不知情者,男家只要鸣锣,人们便知是抢亲,就承认它的合法性,不会去干涉了。

    即使是官府里的人见了也是听之任之,不闻不问的。这种抢亲,女家当然没有嫁妆,男方一切从简,社会上别有见解,以为时间仓促,来不及准备云云,无可厚非。当事女子虽执意不允,但一入洞房,则木已成舟,无话可说。姑娘抢到男方家中,立即举行婚礼,拜天地祖宗,进入洞房。第二天,也象平常一样新郎新娘去岳父家“双回门”,新郎向岳父岳母“赔礼”,以后两家来往和好,并无恶感。

    过去,在四明山偏僻山区抢寡妇成风。多是出身贫寒、无力娶妻的男性青壮年探悉某处有孤守青灯的寡妇后,邀集一伙穷兄弟伺机抢她回去成亲。这种抢亲事先没有达成“默契”,又是一种野蛮举动,如有叔伯辈护卫寡妇,往往酿成流血的悲剧。

    但听完了崔明丽所说,鬼修却要头嗟叹,“哪里会是这一种啊,我娘是在结婚的路上被人抢走的,并且接亲的新郎,也就是那个读书人,也在保护我娘地的时候被人打死了。”

    “是谁?是谁会这么缺德?”我和崔明丽听完之后义愤填膺。

    “一个土财主……”鬼修喝了口酒,淡淡地说着,“更加确切的来说,是一个肺痨鬼的爹,我娘当年14岁,生的冰肌雪骨,粉雕玉琢,人见人爱,这土财主老早就有想让我娘嫁给他那肺痨鬼的儿子,怎奈何我外公不肯,所以他便在结婚的那天,才想出了要抢亲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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