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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到底要不要?(3080月票加) (第3/4页)

了电话,赵倾城忽然从身后跑了过来。

    “怎么了?”韩歌回头道。

    “小诗说她去公司,我也去和她玩玩呀!好几天没见她了。”

    韩歌恍然地点了点头:“她应该也已经买好车了。”

    “可是我开车还不熟练呢!你给我买它干嘛呢?现在上路估计也是马路杀手。”

    “让小夏再教你一下吧!她会开。”

    “嗯吧……”

    ……

    文小诗买的虽然不是宝玛,但也是一辆和宝玛5系差不多价位的车,五十万左右。

    不过她的车是红色的,韩歌买的是银灰色的。

    虽然韩歌那辆车是给赵倾城的,但事实上写的也是他的名字,因为赵倾城不肯去买,只有韩歌一个人去登记的。

    所以车其实还是韩歌的,说起来应该只能算是借给赵倾城开。

    如果韩歌想要,随时还能要回来,只是韩歌还不会无聊到送出去还拿回来。

    几人在公司会合后,赵倾城便和文小诗开心地聊了起来,顺便还带文小诗去看了下给她准备好的工作室。

    韩歌就带着安然若在公司里转了转。

    “大老板,你没和成贺萧潇他们几个签约吗?”安然若突然笑问道。

    “签是签了,不过目前签的还只是《爱情公寓》这部电视剧的合约。”韩歌笑道。

    不过韩歌和他们签的这个合约的不同之处是,其中有一条:【除非发生了不可抗拒因素,否则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完成《爱情公寓》系列剧的拍摄。】

    所谓“不可抗拒因素”,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比如出车祸了、患重病卧床不起了……如果发生这种情况,谁也没办法,要么等演员恢复健康,要么更换角色。

    不过合同上除了这条以外,还对他们后续的片酬有了一定的说明,至少让双方都比较满意了,否则他们也不敢签这种“卖身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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