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网址改成为 m.011bz.cc 请牢记

第658章 丰年长与德相随(中 (第4/6页)

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再延伸出不同环境的兵种,比如水军的铳战队,马军中的铳骑队,山地步卒当中的短击队。

    打下江东十五州之后的另一件重要事情,就是开始委任相应州县所属的官员以及配套的行政体系的建立。

    当然了,从广府站稳脚跟就开始的“不历地方,不入督府”“不下乡里,不得主司”原则,依旧是太平军大都督内人事迁转和选拔分任的铁律。

    再加上“吏员以上不治本乡,吏目以上不任本县,初官以上不就本州”的三大类回避原则,算是吸收了后世管理体系建设的主要经验教训总成。

    为此,太平大都督府也顺势推出和颁布了最新的《职衔勋爵统一令》。

    就是乘着战后叙功表彰论赏和迁转、委任官吏过程的东风,对于现有太平大都督府体制下,军队和政务两条体系,进行更加详细和统一周密的规范。

    其中将所有人的任职和级别待遇,分为职(事)、(军)衔、勋(位)、爵(禄)四大类体系;

    其中职事就是具体的职责任事所在,按照实际需要一直在现有架构上进行不断的调整和增扩;延伸到地方,大抵就是州(主薄、司马、从事)——县(长、尉、丞)——乡(三公所)层级,就无需赘言了。

    真正关键最主要的是决定具体迁转、任事资格和级别待遇的,约四十五等职阶/军衔所在。其中最初五等为文员身阶,对照的是军队中的士卒级别;

    从第六级到十二级的七阶为吏员,则是对于军队中的士官/老卒等;十三等至十九等为吏目、长吏阶,对应军中的士官长和军官候补。

    通常对应以队正、火长、屯长、巡护队头、关市/乡镇三官等职事;由此构成军队到地方的基层组织结构和执行力所在。

    二十阶至二十九阶之间,才算开始步入正式的官身/初级军官;对应以县令、县丞、县尉/校尉、旅帅、屯守官的层面。代表了各地政权和军队的中间/中坚阶层。

    三十阶至三十

-->>(第4/6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