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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一章、偷袭黄金级 (第4/5页)

为黄金级高手就无敌了吗?

    如果闫兴青是商业街最厉害的人的话,他的住处只有一个,原来的商业街第一首富的府邸,也是商业街的民间管理人。他对商业街虽然不能说熟悉,但是恰好知道一条抵达府邸的近道。

    以最开的速度,感到了府邸附近埋伏好,拿出狙击枪的子弹,开始刻画符咒,他在赌,如果闫兴青是商业街的第一高手,这一战就必须打下去,如果不是,趁早离开,闫兴青的实力和黑山找差不多,他偷袭的话,勉强能够战胜,但是如果有比闫兴青更厉害的人,杀死一个闫兴青根本不抵任何用处,拼命,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第三颗子弹刻画好的时候,闫兴青的身影进入了视线,他走路很随意,但是每一步落下,已经在五六米之外了,速度比奔马还要快,最难得的是他能够做到举重若轻,刘危安心中震动,有些不安,光凭这一手轻功,实力绝对要高于黑山找,咬了咬牙,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大象埋伏在必经之路上,他根本无法通知大象。

    “一只蝼蚁也想偷袭我?”闫兴青哑然失笑,一掌轻飘飘拍出,背后隐隐看见一条毒蛇的身影,发出无声的咆哮。

    刘危安大惊,大象如何抵挡得住,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让心神在一瞬间进入古井无波的状态,闫兴青的动作一丝一毫都看的清清楚楚。

    大象发出一声震天吼叫,从汽车后面站了起来,抓起小汽车就砸了过去,一吨多种的汽车,在他的手上跟玩具似得。

    就在汽车撞中闫兴青的时候,刘危安开枪了。

    砰!

    闫兴青眼神一缩,等看清楚是什么子弹的时候,嘴角溢出一缕不屑,伸出两根指头,在子弹射中他的眉心的时候,夹住了子弹。

    如果有人看见这一幕,一定会震惊的跳起来,狙击枪的子弹是多么的快,目光都追不上,闫兴青竟然能够在听到声音之后还能抓住子弹,这还是人吗。而且,狙击枪的子弹的穿透力是多么的恐怖,闫兴青的两根手指头是精钢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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