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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六章 不敬 (第3/4页)

一位神仙显灵,救一救我们?”

    洪伯叹了一口气,听从他的话,扔了手里的香烛。

    自那以后,到他离开郑家庄去省城,逢年过节,洪伯再也没有给庄子里的神龛上过一根香。

    也不见有哪位神仙怪罪。

    到是没有再敬神之后,甜妞被选中,当上了仙童。从此,陈、洪两家都发达了,一齐搬去了仙山。

    可见,不敬神,神会怪罪,纯属唬人的鬼话。

    齐伯见状,只好说道:“那,我们先进去了。”

    沈云点点头:“人多,注意安全。我和丁叔在这里等你们。”

    待齐伯他们进了山门后,他将座骑也拴在马车上,招呼丁叔一道上了马车。

    后者从怀里摸出常年带在身边的小酒葫芦,打开塞子,递到沈云面前:“沈爷,前街杏花香的金桔酒,暖暖身子。”仙都的人,不分男女,皆偏爱烈酒。但是,丁叔是个例外。他只喝绵软香甜的果子酒。

    沈云点点头,接过去,抿了一小口。

    “阿花做了酱鸡爪,是用蓝底白花布包着的小罐子里。”丁叔狡黠的笑道,“我早上亲眼看到的。”说着,打开那只超大号的竹篮子,在里头果然翻出了一只用蓝底白花布包着的小罐子。却拿在手里,是一脸的纠结,“要是被阿花知道了,会骂人的哩。”

    “一起尝两个吧。”沈云好不容易才憋住笑。

    等的就是这句话!丁叔眉开眼笑,飞快的打开盖子。

    一股浓郁的酱香裹着热气喷薄而出。

    “毫香!”从车外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怪腔怪调的。

    丁叔飞快的盖上盖子,警觉的将小罐子紧紧护在怀里。

    什么情况?沈云愣了一下,掀起车帘一角,往外看。

    只见一个牛高马大,脸上长着金色的细绒毛,皮肤又白又粗的家伙使劲的嗅了嗅鼻子,未果之后,被一群仙符兵簇拥着,往天帝庙里去了。

    “走远了。”沈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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