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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自由选择权 (第3/4页)



    薛博华思索了一下,表情慢慢坚定,“其实我应该去的,我想要从商,就得从基本做起,了解这个行业。身份什么的,还是早放下早好!”

    “虽然你是股东之一,但是做不好也要扣工资。”陈子迩无耻的铁面无私了一次。

    薛博华却没发牢骚,他只是奇怪,“你以前也是在学校读书,也没接过做生意,你怎么就会的?”

    “天才和凡人总是有些区别的吧。”

    薛博华:……

    “还有一个问题,我一直想问你。”薛博华讲。

    “嗯,什么问题?”

    薛博华说:“上学期你就有一百万美元了,后来又赚了两百万人民币,可以说你已经是富翁了,完全不缺钱,甚至你可以早点退学去做大自己的公司挣更多的钱。可是你为什么一直待在学校里?自己创办了布丁又不管事,怎么想的?难道你就这么想要上课考试?”

    这个问题陈子迩的室友也问过他,与他们解释,他们有些难以理解,但是薛博华就好多了。

    陈子迩说:“其实你跟我是一样的。”

    “怎么说?”薛博华疑惑道。

    “你看你父亲是副市长这样的高官,若是你去从政的话,说也做到你爸那样的省部级高官那有点看运气,但是一个厅级官员应该没什么问题吧?可你为什么不去从政,偏偏想要从商呢。”

    “我是那里觉得脏没意思,所以不喜欢,难道你也不喜欢挣钱?”

    陈子迩摆摆手,“倒也不是不喜欢,我说的是我有钱可以挣更多的钱不去挣,跟你有资源可以当大官不去当是一个道理。我们都挑了自己喜欢的事情做。”

    他停顿一下略作思考,又说:“讲的哲学点,挣钱是手段,不是目的。”

    “那什么是目的?”薛博华问。

    “解决了谋生的问题后,自由的选择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的权力,这是目的。”

    “挣钱不是目的,自由选择的权力才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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