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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冷上心头 (第4/5页)

得着那是一说,喜欢不喜欢就是另一说了。储物类的宝贝,上辈子打死见不着。

    一路走过,有黑石大砚,端庄厚重,颇显文人古风;有铿锵铁砚,色泽银白,闪烁锋锐寒光,自带种锐意尽显之意,要是那少年得志的,铁定喜欢;也有大黄铜遛雄虎、亮银小砚、华美金砚,到了最后,是君子如玉的玉质砚台。

    前面的宝玉都不喜欢,他不是锐不可当的勇士,也不是儒雅稳重的知天命的人,只是一只小小的蜗牛,一路攀岩而上。

    唐诗宋词元曲,诸朝大家珠玉在前,养了他不错的涵养。

    不愿意光芒四射,也不愿意深藏涧底,只是定下一个目标,慢慢实现罢了。

    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当目标定下,他愿意做一块安静的石头,承受风雨雷电,也享受春暖花香。

    玉砚,他喜欢。

    宝玉在青玉砚、翠玉砚、紫玉砚台、百花玉砚上一一扫过,到了尽头,见是一个檀木镂空的盒子,放着一款表面斑驳、内里斑驳,好像通体裂纹,又好像长出繁茂花蕾一般的黄玉砚台。

    他伸手摸去,只觉触手湿润、温软,拿回手指一看,又没有水迹,端得是一块好砚。宝玉把砚台拿起来,恰好掌心大小,正能藏在里袖或者内襟之中。砚台四边凸出半指长鳌首,让软润的黄玉砚台,多了一股大气。

    好看,好用,正适合他。

    宝玉往下扫了一眼,把砚台放回盒子,转身就走。

    三千两银子……他么的,奸商……

    楼外李贵和茗烟候着,见他出来,上前凑趣道:“爷,可有喜欢的。”

    “一楼的太差,二楼的上不去。”进去他就感觉到了,要上二楼,起码得有秀才文位才行。

    李贵满脸带笑,奉承道:“那是,一楼是给生员用的,顶多是普通的千金笔、千金砚,衬不上咱们爷的身份,等明年考上秀才,咱们要更好的。”

    话蛮好听,噎得宝玉不上不下的。

    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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