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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群星璀璨的家乡 (第2/4页)

到密密麻麻的蚂蚁群上,就感觉有一股力量阻住了自己的脚,同时看到少女已经来到身旁,谨慎的传出话语来。

    “你最好别轻举妄动,这是血蚁,最喜欢朝吸食鲜血,啃食生肉,你刚刚流血过,血迹未干。”

    布耀连一听,有些不以为然,但还是慢慢的收回了脚,退后了几步,站到少女旁边,疑惑的问道:“有这么厉害吗?可吸鲜血吃生肉的血蚁怎么连书也吃?”

    少女依旧盯着正在啃食书籍的蚁群,郑重的回道:“当然!这书是兽皮所制,也算是生肉的一种。”

    接着,少女又走近了蚁群几步,一边观察着一边继续说道:“血蚁是灵虫中的一种,是蚂蚁类中变异虫群,数量极其稀少,想不到这里会有这么多,你从哪弄来的?”

    布耀连挠着头,回想起自己当时受伤被一群大周天罪者嘲笑之时,其中一个就说要用蚁虫来噬咬自己。

    而后此人被自己击杀,在收拾范刚、李怀储物戒指的时候,顺道也把那些个大周天罪者的储物戒指也搜刮了回来。

    自己回来后忙于找对少女有用的丹药,就把所有储物戒指里的东西一股脑儿的倒在地上了。

    想到此处,布耀连有些得意洋洋的回答道:“这是我的战利品!”

    少女头都没回,淡淡的说道:“原来如此,是捡回来的,我就说,你一小孩子会养灵虫才怪呢。”

    “你...”听到小孩子这三个字,布耀连眉毛一挑,正想辨驳,可少女接下来的话引起了他的兴趣,就暂时没发作,安静的听起来。

    原来,驭虫也是一种技术活,要有特别的方法方可控制、驾驭灵虫,灵虫不仅可以放出潜藏查探消息,还可以用于对敌,好处甚多。

    而这种血蚁,虽然只是低级灵虫,但是只要悉心培养繁殖,还可以进阶,起初黑色,然后金色,再接着紫色。

    如果数量多到不可思议的情况下,铺天盖地,噬咬万物,连帝国顶尖高手元胎合体大宗师境界之人都要退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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