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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开赛前日 (第1/4页)

    程梓希也记不得自己是如何爱上篮球的。

    记忆中的童年是欢乐的,光着脚丫在床上蹦蹦跳跳,和哥哥在院子里追逐疯跑,路边的蟋蟀、地上的蚂蚁都是他们的摧残对象。

    他们就像千千万万的普通孩童那样,过着无拘无束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一个神奇的东西闯进了程梓希兄妹的童年,他们的世界就此改变。

    那就是篮球。

    程梓轩、程梓希的父亲老程是一位狂热的篮球迷。

    关于篮球的比赛、回看、新闻、专题节目,他是一个不落。

    打开电视,只要有频道播放篮球必定首选。

    拜这位超级球迷父亲所赐,兄妹俩认识了篮球。

    那年,他们只有六岁。

    那年,姚明尚在NBA打拼。

    那年,正是篮球最火热的时候。

    大街小巷、学校餐厅,只要有电视机的地方,就会有姚明的身影。

    茶余饭后、课间闲聊,离不开的话题都是篮球、姚明、NBA。

    那是国内篮球的黄金期。

    简单的规则,超快的节奏,花哨的动作,目不暇接的进球。

    程梓希兄妹俩马上便爱上了这项运动。

    用捏成团的报纸当球,把垃圾桶抬高做筐,两人就用这种最简单的方式来感受篮球的乐趣。

    之后的日子里,他们开始学习篮球规则,了解篮球动态,收看篮球比赛,他们甚至自己尝试着打篮球。

    他们慢慢长大,有了自己支持的球队和喜爱的球星。

    他们会一起观看比赛,讨论战术。

    也会为了一些争议判罚争的面红耳赤。

    他们用各自的方式热爱着篮球。

    直到一个球星的出现,兄妹俩的篮球之路再次合流。

    德里克·罗斯,横空出世的超级新星,他用自己充满爆炸力的激情表演迅速征服了程梓希兄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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