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双规”柳顺平 (第3/5页)
人管呢?”我问他们,也在问我自己。
刘书记说:“多年以来,我们收到举报他的信件最多,群众举报他的问题也最多,我们很想把他拿下,可多次调查都不了了之,主要是说情的人太多了,干预的人太多了,我们拿不下来啊。”
刘书记有些动情地说:“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不能专心调查,依法依规处理。他们认为我们是‘聋子的耳朵——摆设’,对我们意见很大,还告我们不作为。我们纪检监察部门履职难啊,怨屈啊,窝囊啊,挺不直腰杆啊!”
“我就不信那个邪!还有没有王法?”我愤愤地说:“我们倒着说柳顺平的问题,我问你们,强迫女性发生性关系,是不是算强奸?”
“是的,百分之百算。”戴局长回答。
“仅这一条,我们就可以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刘书记说。
“这不是有办法了吗?”我说。
“关键是有人不会同意,有人会强力阻扰。”刘书记说。
“挺邪乎的啊。”我冷冷地、嘲讽似的说。
“还有三个村的书记挪用88.2万元,拒不说清用途。有的还说,我是农民,没有文化,记不清楚怎么用的,你们想怎么查就怎么查,查出来了我坐牢。”戴局长说。
我问:“那你们打算怎么办呢?”
戴局长说:“我的意见是,以强奸罪将柳顺平抓起来,然后,由司法机关继续审查他的经济问题。对三个村的书记实行‘双规’,让他们将挪用的钱说清楚,若说不清或没人证明,就移送司法机关以侵吞公款罪论处,百姓的养命钱不能由这些蛀虫们乱花。对三个村书记买的房子,一律没收,公开拍卖,将拍卖所得全部分给三村农民。”
“刘书记的意见呢?”
“由县纪委牵头,抽调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同志组成工作组,对柳顺平和三个村的书记实行‘双规’,彻底清查他们的问题。至于三个村书记买的房子,我同意按戴局长的意见办,拍卖所得一分不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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