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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凌河大桥情况汇报 (第1/6页)

    关于凌河大桥,关于凌河大桥垮塌,关于七十多条生命,我有很多话想说,但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月光县有一条大凌河,河水穿城而过,给两岸人员往来带来不便。县里经请示上级批准立项后,决定建一座收费凌河大桥,以取代很久以前建的那个老旧的、通行能力严重不足、安全系数不高的那座桥,这也是几届县委、县政府想建而没有建的,是群众企盼已久的,总投资约9.6亿元,资金采取“向上面要一点,自己筹一点,向银行贷一点,建设单位垫一点”的办法解决。然而,在工程招标阶段,市委却突然决定收回发包权,由市委直接研究决定。建桥资金预算也由9.6亿元猛增到21.6亿元,后来又因为地质条件复杂等原因追加预算8.5亿元,实际投资30.1亿元。据专家们对凌河大桥所有建设成本,包括材料费、搬运费、人工费、管理费的测算,实际用到大桥本身不足6亿元,而这是全部按国家施工标准计算的,还不包括偷工减料……。

    这毕竟是月光县最复杂、最棘手的一件事,涉及金额巨大,死的人太多,而且大多是准备参加高考的学生,这些学生和陪同他们的教师都是月光县教育界的精华,他们的离去是月光县教育界乃至全县的重大损失。从确定建设单位,到工程进行,到竣工验收都很不正常,这件事超出了月光县的范围。工程未动工之前,就逼得一个很有雄心壮志、励精图治的县委书记壮志难酬、落荒而逃。

    这件事本身是由市委直接拍板的,市委本身就捅了一个天大的窟窿。再说,国务院调查组也正在调查,为了避免刺激市委,或者说为了避免在市委伤口上撒盐,我完全可以不汇报。可对于如何做好善后工作,如何抹去这个巨大伤口,如何恢复重建凌河大桥是摆在我面前的迫切任务,我不能不汇报。

    我不知道除了决策责任外,市委翁敏杰书记还应承担什么责任。因此,我小心翼翼地汇报说:“我们成立了善后工作组,对相关单位、相关家庭和相关个人做了一系列安抚工作,他们也没有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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