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处理执法记录 (第2/5页)
我说:“第五处理方式是,直接放到网上去,由舆论倒逼相关领导、相关部门来处理。你们觉得可不可取?”
“不可取,关键是不能由我们来背‘污名’。如果我们这样做了,省市单位的干部们都害怕我们,都不愿意再跟我们来往了。这样做,会给我们将来的工作带来巨大不利,巨大被动,也可以说是一种损失。”文局长说。
“我记得常书记说过,月光县只能吃补药,不能吃泻药了。况且,我们还是贫困县,还要指望省市相关单位的大力协助、大力支持呢。”文局长说。
“刘书记的意见呢?”我问。
“文局长说的对,除非万不得已,我们不能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刘书记说。
“好吧,那我们就先暂时放弃第五种方式。刘书记说的第四种方式是,直接跟市委主要领导汇报,由市委主要领导作出处理。你们觉得如何?”我问。
“有向上级‘告状’的‘嫌疑’,似乎也不可取。”文局长说。
“直接跟市委主要领导汇报,我们县有两个人可以去。一个是县长马志,我估计他不会去。一个就是常书记了,常书记肯定可以去。但能不能去呢?我想来想去,一个县委主要负责人,去向市委主要领导汇报市管干部涉嫌违纪的情况,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呢?无论汇报结果如何,都对我们县的工作不怎么有利。我觉得,应该慎重而行。”刘书记说。
“那我们也暂时放弃第四种方式吧。刘书记说的第三种方式是把执法记录情况直接上交市纪委,由市纪委来处理。你们觉得怎么样?”我问。
“执法记录是我们拍的,也是我们交上去的,还是有向上级‘告状的嫌疑’啊。我们既想让他们受到处罚,又不想承担相应的责任,让我们县的工作受损失,难啊!”文局长说。
“刘书记的意见呢?”
“文局长说的好,这是一个两难选择啊。古人说,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者也。有一句古老的俗语也说,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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