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无需检讨 (第2/5页)
治理红庙乡的第二招,就是以重婚罪的名义,抓捕了我们县两个最大的矿老板,一个叫焦作斌,一个叫黎西煌。”
我说:“正在我们彻底清查矿老板过去犯的所有罪行,准备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此事的时候,两个矿老板却从我们县看守严密的看守所脱逃了。”
翁书记吃了一惊,连忙问:“什么时候的事?”
我说:“就前天晚上,我听说后,立即一方面跟市公安局报告,请市县公安局联合抓捕。另一方面,成立了县纪委和县公安局组成的调查组,连夜进行调查。”
我说:“昨天,我跟我们县每个常委谈了心,说了一些心里话,尽量统一认识。今天上午,我们开了常委会。常委会首先放了视频监控录像,调查组提出了处理建议,然后经过充分讨论后,我们做出了六条决定。”
“那六条决定啊?”翁书记问。
我说:“第一,开除曾福清、冷学剑、路劲松、余有堂、姜正磊等五名直接责任人的公职和党籍,将这五名直接责任人,直接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这五名直接责任人,一个是当班的副所长,另外四人是值班干警。”
我说:“第二,撤销看守所所长孟先登、教导员陈水生的职务,直接作为看守所干警安排,一撸到底,中间没有过度。”
我说:“第三,撤销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袁飞鹏同志的职务,降为看守所所长。同时,由县公安局再选派一名同志担任教导员。在县公安局里的统一领导下,对看守所进行整顿。”
我说:“第四,同意由纪委、政法委、公安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矿老板脱逃事件继续进行彻底调查,以弄清幕后真相。调查组由县纪委牵头。”
我说:“第五,鉴于管理失职,对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赵程大同志、常务副县长钱一兵同志、公安局局长文胜天同志提出批评。”
我说:“第六,我,县长马志同志作为月光县的主要党政负责人,要承担领导责任,作自我批评。向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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