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八章 当年故事 (第2/3页)
和孟飞之间是不可能有别的路走的,不是他倒下就是我趴着,我现在就想问一件事,三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眉姐抿嘴笑了笑:“我就知道你不会听他的,不过你五哥的话也是为了你好,不管怎么样,你都要小心。”
我淡淡道:“这五年我经历的事情比这危险的多,我现在还活着就是靠着小心谨慎。”眉姐道:“感觉得出来你现在和以前比变化很大。小麟,真想知道三年前发生了什么?”
我点了点头,眉姐也没有跟我卖关子,她拿起我放在桌子上的烟盒抽出一根,我掏出打火机给她点上,淡蓝色的烟雾从眉姐的红唇中飘出来,她缓缓说着,说出了三年前发生的惊心动魄的事。
实际上,这件事要从五年前说起,五年前闫松作主接了晨风集团拆迁的生意,我在小南国三枪吓走了高松波之后,闫松和晨风集团的关系就越走越近。
按说晨风集团家大业大财源广进,闫松和李晨风走的近对他来说当然是一件好事,至少跟着李晨风能赚不少钱,火狼这个所谓的帮会虽然在松城字号很响,但是赚钱这种事情,却并不是火狼的强项。
我为什么这么说,可能有很多人会以为混社会混到闫松那个程度,一个团伙在松城到了那样的名气赚钱就不是什么难事,对,这一点没错,但是那赚的钱和真正的大公司大集团比起来,根本就不算什么。
捞偏门赚钱,除非能做到澳门何家那样,又或者像香港新义安那样的程度,才能称得上赚大钱,但在大陆那是不可能的。
除非你开始转型做实体,否则永远不能真正赚大钱,如果你非要认为开辆豪车有栋别墅就是赚大钱的话,那算我没说。
闫松跟着李晨风是想赚大钱的,问题是在李晨风的眼里火狼算是什么呢?只不过是打手而已,说得难听一点,就是放出去咬人的狗。
你想要狗很凶去咬人,你会让狗吃饱么?你吃饭的时候,你会让狗和你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么?当然,那些把宠物狗看得比儿子还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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