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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擒贼先擒王 (第2/4页)

。而狂化之后的他实力大增,火光术的威力也暴增,几乎能够达到焚金断石的地步。

    他猛地一掌拍出,想要直接把这狂暴的火焰拍在孟凡的身上。直接将孟凡烧成灰烬。

    孟凡却是不惧,嘴角轻扬,冷冷地笑道:“就凭你这点小火苗吓唬谁呢。”

    话还未说完便迎着对方的掌风而上,同样伸出手掌,只不过他的掌中却是一片狂暴的雷霆之力。

    雷火对轰,迅速在空中炸开,激起一层巨大的气浪。

    突然一道人影倒飞了出来,还染着鲜血,浑身上下一片焦黑。

    竟然是光头男子,众人震惊地盯着他看。蕴灵境巅峰实力竟然挡不下对方一掌之力。

    那名十一二岁的少年究竟拥有怎样的实力?这群凶寇觉得这次提到了铁板,而且是极厚极厚的铁板。

    “小英雄打得好。把这群混蛋全部杀掉。”

    “小英雄加油,不要放过他们。”

    “流寇,你们的霸道呢,你们的嚣张呢?刚才不是还喊打喊杀吗?”

    村民纷纷为孟凡加油鼓劲,希望他能多多斩杀凶寇,就连之前被灭掉村子的妇女也跑了出来在后面替孟凡加油。

    然而他知道,真正的大敌是那个隐藏在黑袍下面的妖,这一小队人马根本算不得什么。

    “你们照顾好村民,我去杀了领头的妖。”孟凡向几名村兵小声交待了几声。

    他知道擒贼先擒王,只要能拿下领头的妖,其他的凶寇也就会一哄而散。

    孟凡迅速冲上前去,右手猛地抽出宝剑,狠狠地朝领头的黑袍砍去。

    黑袍之下的眼神更加冰冷了,似乎感觉自己的威严遭到挑衅,现在要残忍击杀孟凡。

    他伸出手掌去硬撼孟凡的宝剑。

    靠近了才瞧见,这哪里是手掌,分明就是爪子,一只毛茸茸的大爪子。爪子的前端还有五道锋利的指甲,足有匕首般长,寒光闪闪,渗人的很。

    宝剑与匕首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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