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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得不到,就毁了她 (第1/5页)

    半个月,肖晋整个人被折磨的飘飘欲仙,要不是靠各种药物泡着,他的胳膊能肿成水桶。现在面对着半盆紧紧搅缠在一起的牛筋绳,他可以用四十分钟全解开。

    十个手指的指甲前后脱换掉四次,从身体到精神他变得越来越麻木,疼痛感对他来说不再是刺激,不痛才是不正常的现象。

    但他的肌肉和骨骼比以前更强壮了,使用贴山靠可以把碗口粗细的树直接撞断,而且他的左右肩部被磨出一层厚厚的茧子。当他用金缠手跟黄一家对阵的时候,可以勉强支撑二十招,这些都是进步。

    施羽把岛上能弄来的枪,从手枪到半自动,还有他心爱的巴雷特大狙,都教会肖晋如何操作。

    此时,他像被追赶的兔子,奔跑在无名岛上的丛林里,他已经三天三夜没合眼,一直在“逃命”,而对手就是黄一家和施羽。他学会了在沼泽地里如何过滤取水,学会了隐蔽在厚重的树叶下几个小时不动,学会辨别哪些是无毒的植物可食用,包括如何猎杀各种动物。

    已经有四头野猪死在他的手上,他手里只有一把“墨雨”,还有自制的土矛,只要他的精神刚一松懈下来,施羽的枪不知从哪儿就会射来一发子弹,打在他的面前尘土飞扬,逼着他一刻也不能停歇,继续夺命狂奔。

    透过层层树叶,他匍匐在地上,一队前后看不见头尾的行军蚁从他身上爬过去。透过叶子的缝隙,阳光洒在各处显示着斑驳的痕迹。

    他问自己,我这是在干什么?想想前生朝九晚五的上班下班,每天带着木讷的笑容,他做半辈子梦也梦不到,有一天会在太平洋的岛上过着杀手的生活。

    一刀,他刺中树干上的一条深褐色的小蜥蜴,就这样藏身不动,用刀切掉蜥蜴的脑袋,撕掉外皮去除内脏,他生吃蜥蜴肉,嚼在嘴里一股生腥的味道。

    他又想着,或许有一天他也可以自己拍系列的荒野生存纪录片,他就是男主角,呵呵,多么搞笑的想法。

    孟买里市,远郊的一片石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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