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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抢劫案 (第2/5页)

半个月时间里,你得听从我们的指挥和调动,无条件的为我们的做事。”

    杰姆森哈哈一笑:“为什么?”

    “因为你可以得到自由。”

    “我没兴趣。”杰姆森知道现在已经是一名弃子,自由和命运都已经成了板上钉钉的事情,他已经没有打算出去的想法了,这辈子就在这里面度过也不错,五年的时间过去,他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出去之后一时半会还不习惯。

    闫刚呵呵一笑,他也不急,整个身子靠在了椅子上,看着杰姆森他很快就联想到了自己。

    五年前,闫刚才二十岁,那个时候的他天不怕地不怕,是一个有名的地痞流氓,再加上家里是开武馆的,所以从小就一身的武艺,谁都不放在眼里,在一起剧烈的冲突事件当中,他因为杀人而进入了监狱。

    后来,在家人的打点之下,原本应该被枪毙的闫刚,法院念闫刚年少不懂事,再加上悔过之心非常诚恳,所以判了五十年的刑。

    原本,他下半辈子都应该在监狱里度过的,不过,林兵找上了他。

    当时的闫刚和现在的杰姆森一模一样,都已经接受了自己的命运,就算一辈子呆在监狱里也无所谓,但林兵说了一席话,直接改变了他的想法。

    那些话,闫刚一辈子都记得,这会儿,他复述给了杰姆森:“你知道老虎这种动物吗?”

    “嗯?”杰姆森疑惑的皱了皱眉。

    闫刚笑着说:“老虎前额的黑纹颇似汉字中的“王”字,显得异常威武,因此被誉为“山中之王”或“兽中之王”,除此之外,它们还是一个铁血的杀手。在野外,它们可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成为百兽之王,可它们一旦被关进笼子,然后再被驯兽师训练,很快就会变成比狗还要温顺的动物,只要仔细观察它们的眼睛,就能够判断到底是一条狗,还是一头威猛不凡,让无数人感觉到恐惧的猛虎。”

    说完这话,闫刚慢慢起身:“杰姆森,你是想做丛林里,拥有自己,同时又战无不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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