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生擒活捉 (第3/4页)
努力之后,竟然被他们成功的把野猪驯化了。
猪家有了稳定的肉食来源,营养胜人一筹,人口迅速繁殖,很快就跻身五大家族之列,索性就以猪为姓。
不过猪家虽然势力大了,但是村民们却都有些看不起这个暴发户,主要是龙泽人根深蒂固的渔猎思想作怪。
大家都认为林子那么多野兽,想吃肉去打猎不就行了,虽然冒险了一点,但是不用长期劳累。而猪家常年跟猪滚在一起,把猪当孩子一样照顾,浑身又臭又脏,惹人厌。不就是一块肉吗,把自己搞成这样,何必呢?
反正在其他人眼里,猪家男人都不是勇士,猪家女人要不是长的肥,估计也没人要。
不过龙精却很清楚猪家所为才是正确的道路,所以在五大家族中,他最看重的就是猪家。
“可惜跟猪家一直没什么交情。”龙精心里嘀咕两句,谢过了无弃蓬。
考虑到一些利益关系,他有些担心的问那排名最低的长老猪骨坚:“猪长老,你意见如何?”
按理说最需要肉类保存技术的就是猪家了,其实不然。
猪家的养猪技术还在人类饲养历史的起步阶段,效率非常低,利用了丛林里丰富的资源,才勉强达到产出大于投入的程度。
猪骨坚家里养猪虽多,却也没到肉多的吃不完的地步。一大家子人辛辛苦苦的在丛林里寻食喂猪,其实也就比其他人多吃几顿肉而已,主食依然是采集的植物果实根茎。
这样算来,猪家对保存技术的需求反而是最低的。因为一旦肉类可以保存,部落里就会大肆捕猎,不用担心肉食会浪费,而猪家养的猪却不会快速增长。
如此下来,时间一长,村民们得到的肉食多了,营养跟上了人口也会增长起来,猪家的吃肉多的优势便会被抵消,最后甚至有可能丢掉长老之位。
“我当然赞成了。”猪骨坚没有想这么远,粗声叫道:“以后我家死掉的猪也可以保存起来,我要感谢龙子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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