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我是嚣张啊 (第3/4页)
就是方正平和齐飞跃,也是来脸上带上了一丝笑意。
子墨藏锋刀挥出,“放心,嚣张同学,我来帮你了,这次不收钱。”
听到子墨的话,岑鹏天胸口觉得一口血再次上涌,哭,谁哭了?我是做大事的人,我是流血不流泪的真男人,我会哭?
还有,帮我,说的真好听。要不是,那血眼跑到你面前,马上就准备攻击你了,你会出手。
岑鹏天觉得他还是低估的子墨的无耻,很少有人能像他一样,将谎话说的这么大义凛然。还有,收钱,这乡巴佬,竟然还在这里跟我提钱。
岑鹏天这时候脖子已经气的羞红,他几乎是吼着一句话,“子墨,谁哭了?还有,谁要你帮忙,你走,别在这里帮倒忙。”
这一吼,又被血眼打中。子墨看着摇摇头,感叹道,“我说的不收你钱,就不收你的钱,你不用这样的。”
嚣张同学总是这样要面子啊,完全不用这样啊,毕竟自己很少出手办事,不收钱的,但说了不收,就不会收的。
岑鹏天不再说话,他觉得他继续说话,会被子墨活活气死,还是那种连葬身之地都没有的死法。
方正平几人都出手,也不过几分钟就将血眼解决了。
岑鹏天站在那里怒视着子墨,如果,目光能够杀死人,那子墨恐怕这一秒钟已经被杀了不下十次。
他的脸色发红,盯着子墨的目光开始涣散,如果有一个老鼠洞给他钻,他一定会毫不犹豫钻进去。
如果,给他选择,他觉得自己死在血眼或者其他幸存者的手中更好,而不是以这样一种方式被子墨救下。
为什么?为什么救自己的是他?岑鹏天觉得这是他一生以来最大的嘲讽,甚至到现在,他依旧是在恍惚。
为什么救自己的是子墨,那个自己眼中的乡巴佬,那个卑鄙无耻的小人?
岑鹏天这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应该是在做梦,一个噩梦。于是他朝他伤口处摸了下,是血。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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