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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长枪所指,必定染血 (第2/4页)

生了不屑。

    有用吗?

    岑鹏天冷哼,但心中也是提起了警惕,小瞧一个敌人而且是比你实力强的敌人,是会死的。

    对于岑鹏天来说,死并不要紧,要紧的是,死后成了笑话。

    有些东西是要用生命都要去的捍卫的,比如某种感情,某种荣耀,再比如尊严。

    岑鹏天握紧了长枪,他父亲曾经告诉他,在他没有明白什么是枪的时候,他是没有资格用枪来战斗的。

    十几年来,除非是生死危机,否则他几乎不用枪,因为,他认为,他还不明白什么是枪,而现在他的枪再次刺出。

    剑者,兵中君子;刀者,兵中霸者;枪者,兵中王者。

    岑鹏天握紧了手中的长枪,枪名—朝阳,是父亲请净土最精湛的武器大师为自己打造,拿出这把枪的时候,他的心里,已经对了孙梅湾的下了必死令。

    孙梅湾必须死,而且是死在自己手里。

    因为父亲对自己说过,长枪所指,必定染血。

    枪已刺出,如果还不能将孙梅湾杀死,那不仅是对于自己的侮辱,更是对朝阳的侮辱。

    对于岑鹏天这样的人来说,这是最不能容忍的事情。

    在别人看来是面子,在他看来却是尊严,是荣耀。

    朝阳握紧,岑鹏天冲了出去,这一击携带着他必胜了信念,携带着他十几年来拼了命也要守护的尊严。

    带着一种九死无生的气势,冲向了孙梅湾。

    猥琐的打法与直面正杠的打法被他完美结合,于此彻底演变成了他自己的战斗风格,他的综合实力再次上升。

    直面这种气势的孙梅湾面色没有改变,他看向岑鹏天狞笑道,“小子,死去吧。”

    两个人碰撞在一起,按照道理讲应该是声势浩大,但是似乎不是这样。

    岑鹏天的脸色一抽,朝阳被握的更紧,碰撞的那一刻,他感受到的抵抗力前所未有的小,孙梅湾可能这么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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