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五章 (第1/6页)
回到城市之后的李全决心好好收拾一下自己,然后找个正经的工作。人靠衣装,首先要做的是买一身像样的衣服。
女孩子总是心思细密、审美过硬、品味独到的!这是李全二十二年来一直坚持的观点,所以,他兴冲冲的在qq上敲萧灵,问:“你们公司的男人上班的时候都穿些什么?”正在与d搏斗的萧灵偷空环顾四周:“目测都是t恤牛仔裤随便穿,还有人好像穿了他儿子淘汰的校服,还有哦,还有穿着瑜珈服的”听起来很不靠谱的样子,他转而投奔赵兴邦,赵兴邦默默看着他:“我平时都穿制服。”
“制服?”
“制服”李全突然想起来,赵兴邦果然工作时间都是穿制服的——云履冠巾宽大道袍。
这可把李全愁死了,连买身衣服都找不到靠谱的参谋,这日子还怎么过,大学同学里面关系好的似乎也都没什么品味,男生宿舍以乱闻名,他呆的宿舍乃是乱中之王,全宿舍八个都是懒人,李全这种平均两年迸发出一次勤劳之心,自己把桌子收拾一下的人,在宿舍里是头号劳模,其余室友分别是:
老七懒王,大学四年没见他洗过被套,那个被套也许曾经可能是淡蓝色的,反正现在都是灰暗的黄色。
老六懒皇,饭盒从来不洗,理由是反正下顿还要用。大概是用的勤,居然真的没长霉毛。
老五懒帝,开学的时候床上铺的是什么就是什么,从不因夏热冬寒而进行变更,据说他已练成金刚不坏之身。
老四懒鬼,胡子留的如同张飞,大四的时候李全已经不记得他原来长的是什么样了。
老三懒圣,大二一门选修课,虽然是选修课,但是教授为人严谨,点起名来毫不手软,上课前下课前各点一次这不算什么,中间会无数次的提问,记名字,老四倒是对得起学费,每次都去,但是他经常不回应系主任的点名,终于期末的时候因为出勤率的原因挂科了,据说因为他嫌老师讲的课太没水平,于是懒得理他。
老二懒仙,大二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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