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招收家仆 (第2/3页)
戴孝的女子,与这热闹的场景显得有点格格不入。其中一个是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另一个则是二八年华的少女,那少女一身白布长衫孝服,头戴粗麻条孝帽,李响一时也看不清她的样子。她低垂着头,身前放置了一具用白布覆盖着的尸体,大概是两个女子的亲人。
卖身葬父?李响觉得这情节有点熟悉,在很多古装电视剧里都有这个情节。不过看起来这两名女子,应该是母女吧,那地上白布覆盖的尸体,应该就是少女的父亲了。看起来倒是挺可怜的,在这个时代,或许像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毕竟北边经常遭到侵略,会有很多人逃难过来,如是得了病,又没有钱医治,那不就出现很多家破人亡的结果吗?
要不要买了这两个可怜的女子回去做下人呢?李响的同情心也被勾了起来,只不过这两个人来历不明的,倒是有些麻烦。
宋代以前,家仆就是家奴,是家主的私有财产,家主可以随便处置,不过到了宋代,家仆就是聘用的了。朝廷已有明令颁布,聘用的奴仆,是佣而非奴。佣是职业,身份虽也低贱,却和奴完全不同。佣比奴拥有更大的人身权利,可以合则来不合则去,只要你有本事,可以科举、可以做官,并不计较你为仆的经历。佣虽然还是和现代的受雇佣者无法相比,不过比起以前的家奴已是天壤之别。
李响觉得还是征求一下父亲的意见比较好,毕竟这两个都是女子,如果到了家里,就只能干些家务活,像什么管账之类的估计就干不了了,不过再找一个管家也就够了。
李响回到马车旁边,对李康道:“父亲,前面有一对母女在卖身葬亲,看起来挺可怜的,您看看要是合适的话,不如就买她们吧!”
李康也是一个同情心泛滥的人,平素里他就对手下非常好,也见不得此类事情,反正都要招下人,如果这两人没有什么毛病,倒是可以招回去,洗衣做饭什么的,正好。
李康想了想道:“好,为父跟你一起去看看再说。”
说罢,父子俩就来到人群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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