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吞食伙并 (第5/5页) 有何不行的。兵卒无故动用刀兵动乱,此是军中的大忌。前部兵卒先攻杀同袍友军,身为前部的军司马、军候、屯将都将有其责,失去职务理所应当。若是中护军部与辎重曲也同时随前部动乱,只怕此支义勇军将全被叶氏给吞并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