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完整版的哥斯拉 (第7/7页)
勇大将军白马小王子机智的算出了此时不退是傻逼,所以他很是潇洒的一个转身,从容不迫的拉着裴依娜的小手就想着巷子外面走去。
“卧槽,还有个更狠的!”
在一声如狂风暴雨爆发一般的鼻息下面,江湖人称泰山蹦于前而面不改色,刀斧加其身而谈笑风生的淡定从容小王子白天顿时吓尿了,再也顾不上什么气节风度的,转头就要跑。
卧槽大哥你破坏规矩啊!就不怕万千同胞裁决你?
一般丧尸和丧尸是不会自相残杀的,只会吞食死去的丧尸而不是活的,而身后这个家伙竟然明目张胆的在大庭广众之下众目睽睽之下朗朗乾坤之下吞食同胞,白天要去揭发他的罪行,最好判他一个万尸瓜分极刑!
吼!
一道庞大的黑影撞踏一栋高楼冲杀了过来,老远都能够闻到那股腥臭的口臭,恶心的想吐,这还不是关键,关键的是这个家伙的体型…
你妹的,好家伙,这厮一站起来就等于是在向r本宣战了,足足有十米多大,而且还在不断的膨胀中,一脚就将一栋房子塌的趴下。
白天在这里慎重的向上次被他称之为哥斯拉的丧尸道歉,我的妈呀,这里这只才是完整版的哥斯拉好不好?
哥斯拉兄,你咋也来啦?是不是跑错剧本跑错场啦?
凹凸兄,还不出手吗?好歹r本祖宗也是华夏人啊!
嘭!
这厮大手一抓,将一栋房子从地上拔起来,对着白天二人砸去,直接将他们三人前面的街道封锁了。
为什么不直接砸死他们呢?
第一,白天有主角光环,他不砸偏就得被领盒饭换人重拍。
第二,他要进食,他要活吞了白天,裴依娜,从而进化到更高级的层次!
:还是认为将主角写的逗比一些好点,大家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