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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登楼之诗 (第2/3页)

着一个猪蹄,而嘴里也啃着一个,话说的含糊不清的。

    很多年后,余慧说起他那次的经历。

    他说自己纵然单身二十多年的手速也做不到拎三个猪蹄啊!

    有人问他,你可以一手提一个,剩下一个先吃完。

    余慧说,我就在做了!

    余慧之所以走那么快并非他仗义护花,实在是一顿风卷残云吃了那么多已经快饱了!

    而且明天的干粮也是有了!

    慕妃雪真不想搭理他,见他啃了几个之后还一副意犹未尽恨不得多啃几个!

    估计她是等不到余慧啃完的那一刻了。

    而就在她分神时,突然听到啷当两声,疑惑望过去,这便看到了地上一片杯盘狼藉,而余慧已经提着两个猪蹄起来了。“走吧!”

    旁边的徐循和周围人也是目瞪口呆,他望着旁边堆起来比板凳还要高的骨头,一时对于余慧有种难言的敬佩!

    论吃自助餐,我只服你!

    而且他们认真观察过了,从这堆骨头当中绝对挑不出肉丝!

    狠!

    做这么绝!!

    慕妃雪也是深有同感,尤其看着他拎两个猪蹄打算用作今后的干粮之后,只觉得自己很不想认识他!

    “你还真是孔乙己啊!”余慧莫名的有感而发。

    “谁?”

    “孔乙己!”余慧见他们一脸茫然的样子,顺带把自己买来的小板凳也给带上,又可以卖弄自己的才学了。“我给你们讲个故事啊。”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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