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五章 宗主国 (第1/5页)
炎黄盟提出的条件确实不简单,总结起来核心就三条。
其一,炎黄盟出征的一应军费开支由云南城邦买单。
此处指的军费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大军来回的传送费用,粮草补给消耗,装备损耗以及战争抚恤等等。
除此之外,战争结束之后,炎黄盟有权优先自战俘中挑选兵员,补充到他们的部队当中,尽可能地避免兵员损失。
帝尘他们的算盘可是打得乒乓响,根本就是不想承担任何战损,就能狙击掉山海城,胃口不是一般的大。
当然,这只是三个条件中最简单的一条。
其二,云南城邦必须额外支付一笔雇佣费用。
按春申君的说法,“现在就是雇佣佣兵团都还要花钱呢,更何况是我们这样的正规军,没理由免费啊。”
这一次,帝尘等人对春申君的说法,出奇地一致通过。
具体而言,就是需要云南城邦一次性支付三十万金币。战争结束之后,每年都要支付一笔可观的费用,最低不得低于二十万金币。
怎么说呢,这个价格不算贵,而且还是“分期付款”。
炎黄盟此举也是在宽慰云南城邦,暗示诸位领主,炎黄盟不是做一锤子买卖,他们愿意为云南城邦提供长久的军事庇护。
其三,云南城邦承认炎黄盟的“宗主国”地位。
简单来讲,就是炎黄盟在攫取宗主权。
宗主权是西方殖民国家概念,指“宗主国”对其“仆从国”的内政及外交拥有若干项的权力。对仆从国享有宗主权的国家即是宗主国,宗主国通常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仆从国的外交权,但仆从国仍保有独立的自治权力。
严格来讲,无论是炎黄盟还是云南城邦,本身都还是一个松散的联盟,并不具备唯一的“法人代表”。
谈宗主权,似乎有些儿戏。
但是帝尘等人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将云南城邦彻底绑在炎黄盟的战车上,供其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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