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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蛛丝马迹 (二十六) (第5/7页)

方晓听着他的话,倒点了点头,“你说的也有道理。人的心理是这样的……高思琼的头和张承志是抛在了明山秀水?”

    “对,我留下高思琼的头,和张承志的绑在一起扔在了明山秀水……那里乱得很,在闹维权嘛。张承志很蠢的。每周几次去健身,时间路线项目都完全固定。我很容易找到机会下手。那天趁他下楼,我避开摄像头将他击昏,塞进后备箱里带出去。后来给他喂了安眠药,绑好之后和高思琼的头一起沉了下水道……我想那里很难被人发现,即使发现,恐怕也首先会怀疑是张承志杀人后自杀,不会马上查到我这里来。我有时间去处理刀晓锋和丁奎。刀晓锋也比较容易就得手了。那个又贪又坏又蠢又小人的东西,哪儿能算什么男人,太容易被制服了。”

    “从尸检结果来看……”林方晓翻开资料。

    “手段跟处理张承志基本一致。”罗林从容地接话。

    林方晓看了他,说:“刀晓锋的肝脏……”

    他眼前忽的就出现了那一团被冰冻的肝脏。

    “放在楼上的冰箱里,准备煮了切片,拿去拜祭我女儿的。”罗林看出林方晓表情有细微的变化,迅速答道。

    “……为什么不在楼下?”林方晓问。“你要知道把那个留在现场是很危险的。”

    “照我的计算,危险并不会在那个时候出现……楼下没有餐具,做起来不方便。房昕根本没有在那房子里住,什么都没有。我也不可能拿回我那里。你见过我家的保姆,心很细的。”罗林说到这里,笑了笑,有些意味深长地看了林方晓。

    林方晓已经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但也不肯露出什么来,“的确心细。”

    “可惜的是,你们比我预计的速度要快很多。”

    “你是怎么把丁奎送进公寓的?”林方晓问。

    “那天中午他离开公司回到他的公寓,我故意弄出动静来,引他到楼梯口监控死角,将他制服后带到地下停车场,用车将他带回盛玺山庄。我从地下车库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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