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死契 (第1/4页)
李缙将向平写好的那份契约拿过来看了看,只见上面真的注了‘不得赎回’四个字,有这四个字的契约,那就是死契,活契可以花钱买回自由身,不需要主家的同意,只要有钱就可以了,死契则不可以,除非得到主家的同意,也就是说,冯瑶一旦签了这份契约,除非自己点头,否则她这辈子都别想赎身了!
‘不得赎回’这四个字,是在冯瑶同意的情况下注上去的,这展现了她自卖自身的决心,她就是要告诉李缙,她既然将自己卖了,就不打算再赎身了,不然她可以选择签活契,随时可以为自己赎身,因为她的赎身费用只有区区的一文钱。
李缙看完那份契约,在上面署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拿出钱袋,取出一枚铜钱,慎重其事地交给了冯瑶。
在冯瑶把那枚铜钱接过去以后,向平收回那份契约,对李缙说:“银货两讫,李秀才,这冯小姐从现在开始就是你的人了,你可以带她走了,契约过两天我会一并送到。”
“啊,好。”李缙感觉有点不太真实,心说这在古代还真是什么新鲜事都能碰到,一文钱竟然买了一个大活人,还是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大活人,简直是太他娘的物超所值了,他一面这么想着,一面扭脸看向了冯瑶,“你是现在就跟我走呢,还是过几天…”
冯瑶站了起来:“现在我就可以跟你走。”
李缙也站了起来:“那就走吧。”
李缙说完迈步向屋外行去,冯瑶不但没有拿那些用她的宅子换来的珠宝,甚至还把她的卖身钱,一并给了她的那些叔伯兄弟,她丢下那一文钱,头也不回地就跟着李缙走掉了。
出了万易行,李缙领着冯瑶回了客栈,在见到齐灵艿和玉宁以后,和他们说了说今天的奇遇,捎带着介绍了一下站在他身边的冯瑶:“她就是那位愿意以一文钱自卖自身的冯小姐,她知道我买的那处宅子在哪里,因为她是那处宅子原来的主人,让她领着你们去那处宅子吧,不过还不能直接就搬过去,那是空的,房子里什么都没有,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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