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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九章 捕快 (第2/3页)

说改为让雪儿吃奶了吗?

    李缙略微有些尴尬地点了点头,心说你们要孩子够晚的啊:“哦…我堂兄怎么没在家啊?”

    “他当差去了。”

    “当差?”

    “对,他是个捕快。”

    捕快,是捕役和快手的合称,捕役是捕拿盗匪的官役,快手是动手擒贼的官役,因二者性质相近,故合称为捕快,捕快是衙门里负责查案和缉捕罪犯等差事的差役,相当于是分工不明确的警察吧,但比后世的警察要惨上许多,因为捕快查案一般都是有期限的,这个期限不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县太爷说是几天破案,就要几天破案,而是有具体规定的,叫做‘比限’,简单来说,就是什么类型的案件,要几天破案,都是规定好的,过了‘比限’,捕快无法破案,是要受到责打的。

    另外,捕快平时也不会穿着官服满大街溜达,捕快出没时会身着便装,腰挂表明身份的腰牌,怀揣铁尺和绳索。

    关于各州县在编的‘经制正役’的捕快的多寡,是没有定额的,会因州县大小决定其人数,有的大州县,捕快往往配备马匹执行公务,故又称之为马快,至于徒步者,则称之为步快。

    其实捕快在古代属于‘贱业’,他们的后代不能参加科举考试,怕的是有辱斯文,即便其不干捕快了,子孙也要在三代以后才会有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

    古代从事‘贱业’的人,一般挣的都比较少,因为生活所迫,所以才会行不法之事,例如车船店脚牙,从事这些行业的人就经常会干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因此才会有‘无罪也该杀’一说。

    捕快也一样,捕快是没有俸禄的,只可以领取‘工食银’,一年也就十两银子左右,养家糊口还是比较艰难的,于是敲诈勒索便成了一种风气,捕快不但会收取商贩们的好处费,有时还会与州县官员同流合污,或对百姓任意拘捕,或制造冤假错案,以借机暴敛他人家财,所以百姓对捕快,一般都没什么好印象。

    李缙也知道这捕快在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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