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网址改成为 m.011bz.cc 请牢记

一百四十三、女律师是什么物种(7) (第1/5页)

    林睿低声问沐琦:“你在想什么啊?卢律师跟你讲话,你都不理人家。”

    沐琦冷着脸,面无表情的说:“噢,姐,我先去上班了,来不及了。”

    原以为已把那位姓白的律师压在心底最深处,可曾想只遇到一个与他三分相似的男人,即是翻江倒海。悲伤的过往和可惜的错过一一被勾了出来,沐琦艰难的坐到车里面,在清晨的光辉里大汗淋漓。

    待到十点钟,陆贝平介绍的当事人来了,是和他人产生了房屋买卖纠纷。他一坐下便直奔主题,和纠纷相关的资料都携带在了身上,看样子是诚意要让林睿做他的代理律师的。林睿听他详细说明了事情经过,把资料也来回看了两遍,案情并不复杂,跟他解释清楚,建议双方先协商,实在不行再走诉讼程序。

    他满口答应,说林律师想怎么办就怎么办,他和陆老师相识了十几年,信得过陆老师,自然信得过陆老师推荐的律师。还说老百姓打官司,有时不愿意请律师,花钱是一方面,最怕的是花了钱,律师也不好好办事,到了钱财两空。

    林睿习惯性的告知他处理结果不敢保证,她不能保证能协商成功,即使起诉到法院,胜诉败诉也是未知数。他直说不要紧,不要紧,只要律师认真对待,失败了他能理解。

    沟通的异常顺畅,送走了当事人,林睿将起诉状交给芳芳。芳芳惊喜的跑到楼下去交差,等到下午,韩婉苏那边仍没信息反馈过来,说明对起诉状的内容是满意的,林睿只能帮到这一步,剩下的她无能为力。

    之后她去看守所会见罗小雪,罗小雪依然声称三次盗窃未遂,并不承认偷到东西,好在林睿对罗小雪的不承认有心理准备。至于他的三次盗窃未遂,控诉方现未掌握相关的证据,一切的指向似乎都有助于罗小雪的无罪辩护。在内心做了无数次的挣扎后,林睿决定完全摒弃主观判断,从一个律师的角度,坚持“疑罪从无”原则。

    “疑罪从无”是什么,按照课本上的定义,疑罪从无并非放纵犯罪,而是指控被告

-->>(第1/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