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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0章 导弹发威 (第3/4页)



    当然,也就有了“RA-12”这个代号。

    至于后缀的“ER”,那是“增程型”的含义,即射程由2000米提高到了4000米。

    虽然由巴基斯坦销售,但是出售给沙特的RA-12ER全都在华夏生产,主要性能与华夏自用的HJ-12没有区别。

    按照合同,沙特用22亿美元购买1000套发射装置与10000枚导弹。

    显然,这个价格一点都不便宜。

    为了尽快拿到导弹,沙特已经支付了10亿美元。

    到伊拉克内战爆发的时候,沙特获得了大约300套发射装置与3000枚导弹,只是已经用掉了一大半。

    别忘了,由沙特牵头的阿盟联军一直在也门战斗。

    因为合同中明确规定,这些导弹只能由沙特军队使用,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提供给第三方,所以RA-12ER全部用来装备在也门作战的沙特军队,替换“霍特”与“米兰”等导弹。

    其实,沙特获得的RA-12ER,大部分配备的是主要用来对付坚固工事的高爆战斗部。

    很简单,也门胡塞武装没有装甲武器,需要用反坦克导弹对付的主要是牢固工事,比如机枪堡垒。

    当然,也有少数导弹配备的是串联破甲战斗部。

    王栋他们带来的,就是这种导弹。

    协助伊拉克政府军守卫纳西里耶,要对付的是叛军的坦克与战车,而且处于进攻位置的叛军没时间修筑工事。

    RA-12ER很先进,不过并非完美无瑕。

    要说有什么缺点,那就是速度。

    因为是单兵反坦克导弹,为了控制系统重量,保证有足够的威力,还要配备先进的制导设备,射程也不能短,所以无法配备推力更大的火箭发动机,导弹的飞行速度自然快不到哪里去。

    飞行两千多米,差不多需要10秒钟。

    所幸的是,RA-12ER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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