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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零四章 司法改革章程 (第5/5页)

独断。

    同时,这一次的改革自然是不仅仅局限于督察院,大法院也是包含其中。

    此外,为了让司法体系的人事彻底独立于普通行政机构之外,根据李轩的暗示,还有官员提出了,在每年的会考里加设法士科、警士科两大考试。

    警士科的那只是顺带的,其实也就是把现有的警察考试纳入正轨,改动并不大。

    而法士科的话,则是全新成立,基本上只接受法律系专业的士子报考,考中后授予一二三甲法士头衔,和进士、博士的头衔相当。

    法士将会被分配进入督察院、法院或者是法务部这三个机构任职。

    同时限定了,上述三个部门的官员,只能是在这三个部门里流转,无旨不可调任其他行政部门。

    同时上述三个部门的官员任命、晋升不受吏部管辖,而是由全新成立的司法人事局管理,该局属于独立机构,由御书房值班大臣兼任局长,而这个值班大臣的人选,不出意外,肯定是左都御史石吴岩了。

    为什么石吴岩死都要支持司法改革?因为一旦改革成功,他就是最大的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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