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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状告刘幽求 (第1/6页)

    清源城,聚丰隆银号。

    “婵儿,你这是干什么?放下!赶紧给我放下!”

    曹天焦回到聚丰隆银号,刚一上楼,就见曹月婵俏生生地站在窗边,正拿着一把剪刀,冲着自己的满头青丝比划着。

    老曹头直接吓尿了,赶紧厉声阻止。

    曹月婵眼中的戏谑之色一闪而逝,伸出白玉似地小手捂着眼睛,抽泣道:“干什么?今天女儿都被作践死了,好像非他崔二郎不嫁似的。女儿今后没脸见人了,这就出家做姑子去!”

    曹天焦心里苦啊,气急败坏地道:“你这丫头怎么就这么不让人省心呢?我那是作践你吗?那是为你铺路。”

    曹月婵坚定道:“铺路?不需要!我不要出嫁!”

    “唉,我说你这丫头怎么就不明白呢?”

    曹天焦拉了一把胡凳坐下,苦口婆心劝道:“你要想明白,这桩婚事,不是崔二郎求着咱们家,是咱们家求人家。现在不把婚事定下来,再过两年,崔二郎再高升一步,你就算想嫁,崔二郎也愿娶你,但朝廷律法却不允许了。”

    大唐的律法,一方面规定了官员的特权,另一方面,为了避免他们残害百姓,给出了很多限制。

    其中一条就是,官员不能和自己管辖范围内的部署以及百姓通婚,这个婚,既包括娶妻也包括纳妾。

    当然了,如果当上一地官员之前,双方就已经订婚了,就不在限制之列。

    有这条法律在,就有效的防止了官员们仗着特权,在辖区被欺男霸女。

    崔耕现在可以和曹月婵订婚,是因为他的岭南道肃政使是个临时差遣,从本质上讲,他属于京官。

    至于当初贺旭想纳苏绣绣为妾的事儿,自然又另当别论,因为这个官指的是县令及以上品秩的官员,他一个县尉还不够格。

    要不然,低级官员大都是本乡本土的,限制太多,人家也没法成亲了。

    大唐律法实际上是考虑的既周到又颇为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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