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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章 雨中跪听旨 (第4/5页)

则天如何诚信礼佛讲起,又从多方位,各角度讲述了禁屠令的伟大意义。

    甚至还引用了几个因为杀猪宰羊,遭了报应的佛经故事。

    后来,又表彰了几个禁屠令执行较好的州府,甚至点了当地主官的名字。

    听起来,这哪里是给崔耕私犯禁屠令降罪的圣旨,完全就是一份关于天下禁屠令的总结报告嘛。

    直到所有人跪得腿脚都有些麻木之际,圣旨中才终于提到了崔耕:“朕禁屠宰,吉凶不预。然卿为一地父母,纵是接风之宴,大灾狎妓,亦有不妥。着罚俸三个月,钦此!”

    啥?

    罚……罚俸三个月?

    这就是武则天亲自下旨给自己降得罪?

    不仅崔耕,在场所有听了这道圣旨,上至武攸绪,中至孟神爽,下至周边的吃瓜群众,所有人都彻底懵圈了!

    “朕禁屠宰,吉凶不预。”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朕这屠宰令,也不是什么情况下都要严格执行的,比如办喜事和丧事就可以例外。所以,崔耕为这接风宴,杀了羊,宰了鱼,完全不算违令。

    但之前颁布天下禁屠令的时候,没说喜事丧事可以杀生待客啊。

    这不是降罪圣旨,更像是临时为禁屠令打的补丁啊!

    至于惩罚崔耕的理由,竟然也不是私犯禁屠令杀生,而是以大灾之年(扬州旱灾),身为一县父母官不应狎妓为理由,象征性地给崔耕罚俸三个月!

    妈的……孟神爽的脸都绿了!

    咱大周六品官的俸禄,一个月是钱啊……两贯钱!,三个月才六贯。

    这点钱别说崔耕了,扬州随便一户人家,都不带放在眼里。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说句不好听的,哪怕是武则天的亲儿子忤怒了她的旨意,也是说宰就宰毫不客气吧?

    崔耕到底何德何能,得天子如此偏袒啊?

    而且孟神爽还意识到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因为崔耕私犯禁屠令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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