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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章 无心插柳事 (第3/5页)

  当即他问李涯,为啥能认得蒋发。

    李涯如实交代,十年前,李涯还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少年郎,浑身散发着一股浓重的中二气息,给自己起了一个绰号“赛专诸似孟尝玉面美郎君。”

    每日里幻想着哪天和江湖豪侠们一起,仗剑走天涯。

    为了这事儿,他还专门做诗一首:“太行岭上三尺雪,李涯袖中三尺铁。一朝若遇有心人,出门便与妻儿别。”

    随着这首诗的传唱,他就被人盯上了。

    某天晚上,李涯正在饮酒赏月,忽然,有一腰悬宝剑,头戴斗笠,身着夜行衣的人,翻墙而去、

    这人手中拎着一个大布袋,布袋里盛着一件东西,有血迹从布袋里不断渗出。

    李涯一看,完美!跟自己心目中的豪侠形象完全相符!

    于是乎,赶紧请那人上座。

    那人自我介绍,自己刚杀了一个仇家,那布袋里就是仇人的首级。大仇得报,自己非常高兴,又听说了李少侠的侠名,就想和他喝上几杯。

    双方开怀畅饮。

    等喝的差不多了,那人表示,李公子很对自己的胃口,真想从今以后,就留在李公子身边效力。

    不过呢,自己平生有一个大恩人和一个大仇人。如今大仇得报,但是大恩还没来得及报答。

    李公子能不能给自己黄金千两,让自己把大恩报了。办好了这事儿以后,自己就无牵无挂,可以为公子终身效力。

    李涯一琢磨,这事儿干得过,就偷了家里千两黄金,给了那个所谓的“豪侠”了。

    可从那以后,那“豪侠”就再也没回来过。

    他实在等不及了,打来那人留下的布袋一看,可是傻眼了这尼玛是什么狗屁的仇人脑袋啊,分明就是猪头一个!

    李涯幼小而纯洁的心灵,受到了成吨的伤害!

    这还没完,不久后,李涯偷家里黄金的事发,被老爹李百万狠狠揍了地一顿。

    与此同时,他的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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