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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4章 开堂审命案 (第2/4页)

事儿。似乎除了面色问题,崔耕完全没有插手此案的理由。更别提,旁边那个女子,会不会防微杜渐,直接不准崔耕插手此案了。

    终于,肖五娘实在忍不住了,打断道:“关于家父的案子,不知冀王有什么打算没有?”

    “暂时还没什么思路。”崔耕道:“当时你在现场,可发现什么疑点?”

    肖五娘摇头道:“疑点倒是没有。只是,那孙三才当时看着没事儿,当天晚上却一命呜呼了。凭什么就说,是家父殴死了他?还请冀王为家父主持公道。”

    上官婉儿此时心情甚好,主动插话道:“话不是那样说,我大唐律法有规定:手足殴伤人限十日,以他物殴伤人者二十日,以刃及汤火伤人者三十日,折跌肢体及破骨者五十日。在这些期限内,受害者死亡,加害者就以杀人罪论处。这个制度的名字叫“保辜”,肖娘子你没听说过?”

    “还有这么一说?”肖五娘慌了手脚,道:“那……那家父岂不是要给孙三才抵偿兑命了?这可怎么办啊!”

    崔耕安慰道:“肖娘子且放宽心。那孙三才有错在先,即便判了令尊故意杀人之罪,也不至于是死刑。再说了……”

    “怎样?”

    崔耕沉吟道:“我总觉得,此案的各种巧合之处太多了一些。恐怕,是别有隐情哩。”

    ……

    ……

    又过了一日,肖放殴伤人命案,正式开始审理。

    古代判案,为了表明官员不徇私情,很多时候是公开审理的,不禁军民百姓围观。

    肖放的案子事关冀王崔耕,权怀恩索性将益州衙门大开,不仅邀请地方耆老观审,而且任由百姓观瞧。

    当日,权怀恩做了主位,崔耕在他的左侧就坐,众衙役分列两厢,地方耆老在众衙役的身后就坐,大堂外站满了普通百姓。

    权怀恩猛地一拍惊堂木,道:“升堂!”

    “威武!”

    在衙役们的呐喊声中,肖放被押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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