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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8章 越王崔二郎 (第5/5页)

 李隆基将他改封越王,算喜事不?

    公允地讲,还真该算。就算王爷,也得分个三六九等。第一等的,就是大国的一字王,比如晋、秦、齐、楚四王。

    第二等的,就是小国的一字王,比如周、鲁、赵、魏、梁、燕、代、韩、宋、吴、越……这一档次。

    第三等的,就是两字王,或者说是郡王、比如中山王、长沙王、渤海王、成都王什么的。

    至于崔耕这个岭南王?不好意思,连第三等都算不上,得算等外。从王爷的命名规则上讲,只能是国名或者郡名,没有以道命名的。

    当初李隆基气儿不顺,给崔耕下了个小绊子,起了这么个不伦不类的名字,崔耕也没计较。

    现在,人家改邪归正了,崔耕要说不承情,那也说不过去。

    不过,话说回来,这“岭南王”和“越王”就是个虚名,改不改的也没啥实际的影响啊。

    杨思勖似乎看出了崔耕的所思所想,道:“陛下改封您越王的意思,是正式承认您的地位。他愿意与您盟誓,永不相攻,共享太平。”

    这还有点意思。

    崔耕道:“俗话说得好,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李隆基给本王送了这么一份大礼,到底是图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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