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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爱子 (第1/4页)

    面包车开到大桥边,车上的人抱下一个大麻袋,众人小心翼翼的四处观望了下,确认没有人后,便把尸体抛入河中,这些人里正好能清楚的拍到陈铭的面容。

    这些人行动很快,一看就是老手,前前后后行动不过5分钟。

    也许是太过自信反而没有发现躲在一旁树丛的李默颖。

    等着面包车再次发动后,李默颖才小心翼翼的从树丛里钻了出来。

    望着手中的录像机,李默颖如释负重的松了口气。

    躺在病床上的叶沧澜,嘴上吃着递来的橘子,一手玩着手机,一手在看下电视上播的电视剧。

    现在的叶沧澜已经十分享受这种生活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还时刻有一个美女陪伴在自己身旁。

    “沧澜,这些代码都是什么啊,我看得头都晕。”

    夜莺指了指一旁在自动运算的电脑。

    轻轻的拍了拍夜莺的肩膀,用一种无奈的语气说道:

    “莺姐你要知道,没文化是一件非常可怕事。”

    “是么?!我可不认为这可以在教科书上学到啊。”

    夜莺很不爽的摁着叶沧澜的头。

    “最近真是把你伺候的胆肥了,连你莺姐都敢教训。哎,真不该照顾你这白眼狼。”

    说完还戳了戳叶沧澜的脑门。

    捂着脑门,嘟着嘴看着夜莺。

    也许正是这三日夜莺无微不至的照顾,让叶沧澜备受感动,才第一次在重生后做起了真正的自我,在重生后的她根本不知道自己该以何种心态面对现在自己的性别。

    前世的她对性别这个概念真的很模糊,毕竟一生三分之二的时光都在为了果腹挣扎,根本没时间去思考这种事情。她对自己前世为男儿身的感觉就是:抢吃的比女生厉害。就是这单纯的概念导致重生后,虽然重生为女儿身,但却没有什么排斥的情感。

    直到遇见夜莺后的这三天,她才真正的敞开了心胸去接受这个新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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