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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动身 (第3/4页)

火做饭。

    不知是长期的抱团生活的缘故,还是因为几家人的汉子都在军中呆过,虞周发现这支小小队伍里做什么都井然有序。

    甚至一声吆喝都不用,每个人都自觉的做着该做的,连吃饭时都是层次分明,宋直带着几个少年先吃完,然后曹皮匠带着几个少年开吃,最后才是妇人和老人。

    晚饭吃的沉闷又单调,麦粥索然无味,野菜更是坚韧的咬不断,更让他担心的是,这样的粗粮年幼的妹子能否消化的了。这种伙食水平,让虞周十分怀疑西子捧心的典故更大可能是西施胃病犯了。

    叼着半截野菜逛了一圈,发现大家吃的没两样,虞周不禁觉得自己可笑,吃东西的时候打量别人碗里的饭食可是幼儿的习惯,自己重活一遍怎么连这毛病也重温了?

    暗骂着自己没出息劲,虞周迫切想有个能安安稳稳的栖身地,身处在一个能视作家人的族群中,让前世孤单惯了的虞周觉得自己像是掉进米缸的老鼠。

    翻着白眼咽下野菜,虞周心想:是该有个家了。

    眼见怀里的小祖宗实在嚼的费劲,虞周干脆偷偷从妹子小嘴里抠出来扔掉,看着一个三四岁的小娃吃根菜都吃出悲壮的意味,实在是作孽。

    “悦悦,以后哥哥带你吃好吃的,好不好?”

    “啥好吃的?有肉吗?”

    虞周望着妹子亮闪闪的眼睛,一边喂着粥,一边施展望梅止渴:“当然了,以后连鹿肉也随我妹子吃。”

    这个时代能吃的肉类里,鹿肉绝对属于顶级的了,只有诸侯贵族们才吃得上,从逐鹿中原这词就能看出鹿在这时代的逼格了。而百姓们猎到鹿第一想法绝对是卖给贵族,就像网游里小号们得到高级物资换点卡一样,毕竟生存才是首要的。

    至于殷实些的普通人家,大多是吃狗肉的,这时候最出名的两个屠狗辈,一个叫高渐离,一个叫樊哙,而他们的前辈,还有个叫聂政的……

    “小周,那你以后有好吃的也带我一个呗,有那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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