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鏖战 (第2/7页)
令选锋营进军的鼓声也已响彻阵前。
“每次都是这样!景寥难道从不在意军功吗?哪一阵下来都是功过相抵,要不是这样,他早就可以爵封五大夫了!”
项籍所说的五大夫可不是秦军那一种,而是沿用楚制的七大夫、五大夫、执帛、执圭、列侯这一套,景寥每阵身先士卒杀人无数,按理说早该升官加爵了,可他倒好,每次获功前后总要违犯军律禁令,落得个加减相宜的下场。
再加上这家伙面对升官板着死人脸,面对降职还是翻着死鱼眼,任谁也不知道他心中到底怎么想的,慢慢的来往者越来越少。
性子古怪一些,但是景寥冲锋陷阵绝对是一把好手,古有选锋、后有踏白,说的就是只有这种敢死决然之士才能担当的重任。
正如《六韬》所云:凡用兵之要,必有武车、骁骑、驰阵、选锋。
选锋营,既是敢死营,又是先锋营,非虎狼之士不可为!
景寥不是虎,但他是从不惧死的孤狼,一旦发威,身前三尺只有血光!
有这样以一位上官,选锋营甚至不需要任何指挥,只循着一条血路往前突进,将敌人的阵型与身体狠狠撕裂、踏碎,这就是选锋存在的本意!
秦军有如模子一样的军法可以快速把农人、罪徒、奴隶塑造成为士兵,却没办法降低这些人的损耗,因为人命本就是迅速成军的代价,不分你我。
在与周文和陈胜的大军交战时,他们还有机会在厮杀中掌握本能,遇到了楚军之后,景寥带给这些人的将是无尽的黑暗与绝望,越想活下去的,死的越快。
两军先锋接上头以后,坚持射战的云阵再度相持,帮助自家取得先机之后,司徒羿忽然换了一张巨弓,弦如拇指、弓比人高,一看就不是好相与的。
这么显眼的弓,司徒羿刚刚换上的时候就被秦人的弓将看在眼中,他本来挺紧张的,结果又想到一个不算特别壮硕的家伙开满弓居然不像很吃力的样子,均以为此弓两石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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