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吉祥物 (第4/7页)
,想要定罪非常简单。
至于其他三人,身上还要赃物,走访一下也能够找到失主。
宋孤烟似乎还没有玩够,不顾周游的闹别扭,在金陵路步行街又转了好几圈。
似乎是因为这个大煞神的存在,一直混迹在步行街的小偷小摸都销声匿迹了。也不怪这些人胆小,宋孤烟短短时间里面搞定了那么多事,实在是他们提不起犯事的勇气。
抓捕王昊之后,让宋孤烟在警局的名望又涨了几分,连带着周游也都快成了人人口中的神犬。
其实周游是很排斥别人称呼他为神犬的,总感觉是铲屎官的附庸。其实细细想来,自己也是居功至伟好嘛,就连嘉奖令都是单独给的,至少也得有一个单独的称呼。比如说福尔摩斯犬,或者……
算了,作为一个取名黑洞,周游还是不折腾了。
宋孤烟还没有正是上班呢,她在步行街的所为传到了警局,又引起了热烈的讨论。
还有市局的领导在例会上称赞了这种行为:不管穿没穿着警服,你们都必须牢记警察的身份!
周游是在嘴碎的内勤那里听到这句话的,感觉有一股热气冉冉而生,可是接下来的讨论,让他有一些迷茫。
在过去,警服并不是一人一套的,出去办事的人才有资格穿。几个人共用一套,也是干干净净,穿出门一身正气,路过的姑娘都要多看两眼。
警服是越来越人性化,质地也好了很多,可是下了班,基本都是换了便装。穿着警服,下班吃饭变成了公款吃喝,出了交通事故就是警察撞人,哪怕是不小心和人起了争执,就是警察殴打辱骂百姓。
真要是遇到了什么溺水、自杀,不去冒险救援,就是道德沦丧。
这是有过先例的,不但被没有被领导保护,还被抛出去接受了了社会职责和道德批判。有个女法警,下班修自行车,修理铺的老头就是不给修,还骂人,嚣张得不行。老头儿子是盗窃入狱,所以对穿警服的非常痛恨。女警被骂急了,和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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