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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 清慎勤简 (第3/5页)

实在不识相。

    在这一项,山遐主要是提出了更多的考勤手段并增加了责罚。他虽然也想将官员的执行力也纳入监察范围内,但如此一来,监察的方面权力就太大了,所以对于官员政务方面称职与否,沈哲子还是保留下来留给杜赫这个长史并功曹从事裁断。

    简就是简洁,避免冗事拖延不决,一件简单的事情各方踢皮球的久久不决,这也让人受不了。尤其是在都督府这样一个仍然还在快速发展的组织中,这造成的后果简直比贪腐、滥权还要严重得多。

    在这方面,山遐倒是提出了一个构想,那就是主官责任制。一旦出现此类的情况,首先问责主官而不追究具体的僚佐,如果事涉多个机构,则直接追责所有事涉官署最上层的统领主官。

    看到这一条,沈哲子便忍不住笑起来,这一条目虽然看起来是问责主官,但反过头来却是督促主官执权而不分授,从另一方面加强主官的权威。

    如此看来,山遐虽然执法酷烈,但也并不是一个蠢人,明白大棒和萝卜的道理,加强监管的同时又给主官们以好处。

    对于这一点,沈哲子也没有反对的道理,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奉行强权高效的人。他既然选定一人为分管曹署的主官,自然是相信其能力,若连自己份内事务都不能有效处理,其人便是不称职。

    虽然如此会造成那些曹署主官的权力过大,但这最起码符合都督府当下的发展需求。

    他自己就是从江东权斗的烂泥塘里挣扎出来,也更清楚所谓的平衡术看似稳固,但是绝对不适合应对急剧变革的大时代,而且进取力会在这种名为平衡实为内耗的过程中大量消磨。

    而且他也要让那些曹署主官们明白,他们的权威来源于自己,想要维持住这一份权威,就必须要紧跟住自己的步伐。集中的权力看似体现在人的身上,但其实还是锁定在了位置上,谁在其位,谁就能拥有这一番权威。

    其他的规令,还只是针对某种特定的官场积弊,但这个督责主官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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